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1362.前面(1353-1357节)说明,他拉是拿鹤的儿子,也是以他命名并作为祖先的一个民族,他表示偶像崇拜。他拉是一个民族,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:源于他儿子的各个民族都承认他为他们的祖先,就像雅各的子孙,或犹太人和以色列人,以及以实玛利人、米甸人等承认亚伯拉罕,摩押人和亚扪人承认罗得一样。尽管这些民族没有以他们,而是以他们的儿子命名,但当所有人都承认一个共同的祖先,并称自己为他的子孙,如他拉的子孙、亚伯拉罕的子孙,或罗得的子孙时,从一般意义上说,这些人中的每一个,如此处的他拉、亚伯兰、拿鹤、罗得,都表示一个民族,因为他们是这些民族的出身或根。雅各的后代也是如此,他们都以雅各的十二个儿子命名,然而仍被称为雅各和以色列,以及亚伯拉罕的种和子孙(约翰福音8:33, 39)。
2553.“因为我说,这地方必定没有对神的惧怕”表示源于这种感知的思维,即:他们在当时所处的状态下不会尊重属灵真理。这从“对神的惧怕”和“地方”的含义清楚可知:“对神的惧怕”是指对神性或属灵真理的尊重;“地方”是指状态(参看1273-1275, 1377节)。此处的情形是这样:人不能理解纯属灵和属天的任何教义,也就是神性,因为这样一种神性无限超越他的理解,因而超越他的信仰范围。人的一切思维都局限于他的感官所经历的属世事物,或说他的感官所提供的世俗观念。凡不利用并照着这些属世事物所说的话,都不被理解,而是会消亡,就像凝视海洋或宇宙,却不专注于某个对象一样。因此,若不以世俗用语向世人解释教义,世人根本不会接受,因而不会尊重它们。这种情况可从圣言的每个细节很清楚地看出来,因为在圣言中,出于同样的原因,纯神性事物本身是以世俗用语,甚至感官用语来阐述的;例如,经上描述耶和华有耳,有眼,有脸,还有人类的情感,如愤怒等等。
当主降世时,更是如此。那时,人们甚至不知道什么叫属天或属灵事物,更不知道有什么内在事物。纯地上和世俗、因而外在的事物完全占据了他们的心思意念;就连门徒们自己也是这样,他们以为主的国度将和这个世界的国度一样,所以要求一个坐在祂的右手边,一个坐在祂的左手边,并且有很长一段时间,他们以为自己会坐在十二个宝座上审判以色列十二支派(马太福音19:28; 路加福音22:30);殊不知,在来世,他们不能审判一个人的事务的哪怕最小细节(2129e节)。主之所以洞察人类的这种状态,是因为一开始,主思考在信之教义的问题上是否要请教理性。主出于祂的爱而如此思考,这爱在于渴望寻求拯救所有人,并使圣言不致灭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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